2011-06-10

別了 Camper

Camper ,指的是「露營的人」。但是這四個中文字,怎麼高聲朗誦還是低聲沈吟,都無法傳達我的真實身分:Camper

Camper 看似跟一般的遊客一樣,到一個陌生的地方,觀光觀光,走走看看,但是認識此地的風俗人情、歷史名勝倒還其次,Camper 的首要顧慮,是露營本身--如何在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盡量搭建一個舒適安全的落腳地,如何實踐野炊,去哪裡上廁所、洗澡、洗衣服?

第一次露營是大學的時候參加美國國際露營隊(Trek America),二十歲的我第一次離開家鄉大都會,到佛羅里達州跟從未謀面的另十二位營友會面。我居然是唯一的亞洲人!其他都是來自歐洲美洲的青年男女。這次露營可把我折煞了:睡在燠熱的帳篷中,和蚊子、甲蟲、蜜蜂、螞蟻當室友,同營的老外全都習慣早上洗澡,也就是說,晚間大夥一身臭汗淋漓,就這麼裹著睡袋睡了。早上起來第一件事:不先盥洗,而是直接跳進營地的湖裡游泳,高中游泳課剛及格的我,就這麼半睡半醒地被營友硬生生地扔進湖裡,喝湖水、尖叫、亂拍亂踢,兩次之後,算是會游泳了。游完泳,也不淋浴,光溜溜地舖塊毛巾,狠狠地躺下給太陽曬。三天之後,我開始脫皮,而且一身的紅疱點點,奇癢無比,估計是我的昆蟲室友幹的好事。自此,我帳篷裡總是傳來陣陣「虎標萬金油」味兒,同帳蓬的歐洲營友不愛洗澡,體香噴劑(deodorant)倒是用個不停,直到露營結束才問我,哪兒去買的這麼嗆鼻的體香噴劑。

第二次露營,其實是半露營。初來德國,跟當時男友的父母,後來的公婆一塊兒在德國黑森林的營區。男友的父母睡在房車裡,我們則被分配到車外的帳篷。一聽說這樣安排,我興奮地全身發抖,在黑森林跟男友相擁帳篷裡!太浪漫了!偏偏跟父母同行真沒意思,從早健行到晚,三餐都在狹窄的房車中解決:黑麵包、鹹肉、起司加酸黃瓜,當然,晚上喝葡萄酒,玩大富翁等紙上遊戲。我喝了酒就眼冒金星,全盤皆輸。回到帳篷,也沒啥好浪漫的了⋯

第三次露營,說實在話,我實在不想再露營了。擺著好好的文明造屋不用,非擠進狹小的房車帳篷裡,沒有像樣的盥洗衛浴空間,把自己累得,像是渡假嗎?何況,兒子才十五個月大,剛學會調皮搗蛋,去露營,荒郊野外,人地生疏,不嫌麻煩?但是,老公堅持,他說,不能因為有了孩子,就成為坐擁尿布奶瓶、只會學娃娃囈語的庸俗爸媽,還是得出去見識見識世面。所以給他逼著,拖著幼兒,娃娃車,特地預備了附有小孩座椅的健行背包,飛到加拿大東岸,租了房車,過了三週吉普賽人的流浪生活。回來後問我在加拿大玩了些什麼,其實想不太起來,只記得為了適應野外生活,跟著到處亂跑的兒子團團轉,已搞得精疲力竭,而且全身青一塊、紫一塊--被坐起來就撞頭的床舖,和狹隘的房車走道給蹭的。

莫名其妙的是,露完營,發現我又懷孕了!

我家老二,說穿了是天生的Camper-made by camping。懷老二的時候,認識了對Camper老夫妻,這個因緣,始讓我真正愛上了露營。

茹絲和道格是公婆在波蘭,戰前猶屬德國的東普魯士露營的時候,認識的一對來自溫哥華的營友。茹絲是猶太人,她父親早早就嗅出納粹的不軌企圖,在茹絲八歲的時候,就和全家逃離德國,輾轉移民加拿大。六十多年後,道格陪伴妻子回到兒時故居,緬懷當年,碰到也是兒時逃離烽火家鄉的克勞斯--我的公公,攀談之下,才知道茹絲和克勞斯竟是兒時的玩伴加鄰居。公婆熱情,便邀請他二位來我們家鄉--拉得弗森林小住幾天。

茹絲和道格的房車改造於大型巴士,跟一般學生公寓都沒得比,但作為露營房車,真是豪華有餘了!他們開著大房車,在公婆院子裡露了七天的營,我挺著肚子,牽著幾乎兩歲的老大,很愛去跟他們聊天。

他們開著房車,一路露營,從加拿大西部溫哥華出發,到了東岸的蒙特羅,上輪船,渡大西洋,到了荷蘭鹿特丹上陸,繼續露營,這一路下來,已經整整七年三個月了。七年啊!都住在房車裡,過著居無定所的日子。打算何時回家呢?家?就是我們的房車啊,世界就是我們的家。且看上帝還眷顧我們幾年,能露營多久,就露營多久吧。為什麼這麼喜歡露營呢?喔,也沒什麼特別,這是我們的生活方式,就像有些人住城市,有些人住鄉村,而我們,住在房車裡。

聽他們描述七年來一路上的所見所聞,隨遇而安的生活,心中無限嚮往。後悔之前露營總是挑剔多,享受少,都是心態問題!

我要調整心態,重新出發做 camper!

租來的 motor home要把家當收齊開車出去轉轉,工程浩大
接下來我們租了三次的房車,拖著一家子到美國、歐洲各地露營。漸漸練就了一身露營本領,其實歐美的露營地都供電供水,並不是完全紮營於荒山野嶺。所謂本領,除了會調動大房車、搭建帳篷外,最重要的,莫過於「隨遇能解手,到處能蹲公共馬桶」的能力。能做到了這點,大約已是露營老鳥,才發現租的房車怎麼用就是不稱意,而且還車前(依我德國老公的標準)得把房車打掃地像舔過一樣乾淨,免得抽查不合格,追加罰錢。再說租來的都是連引擎帶起居的Motor home,最大的問題是,到了營地,好容易架起遮陽篷,搬出桌椅、玩具、晾衣架等家當,又想開車去附近景點轉轉,收起東西來可是工程浩大,開個巨車進城又難找停車位。所以前思後想,既然做 camper,就得有自己的房車。

四年前,我們買下了為我家訂造的「拖房車」(Caravan),掛上鉤子,拖在小轎車後拉著走。這樣,房車家當可留在營地,出去轉悠開小轎車就輕便的多了。

轎車加房車一共十四米長
拖房車掛在車後,拖著走,一共十四米長,沒開過卡車的我們,拖著如此龐然大物,算是超越能力極限了。而且時速不准超過80km/hr.,一路慢吞吞,晃蕩蕩,看著其他跑車呼嘯而去,千把公里開下來,開慣賽車的老公怨聲載道。這回換我給他鼓舞打氣了,跟他說蝸牛歸蝸牛,可咱拖的是自家家當,比任何五星級的酒店套房都舒適;何況,到了營地,親愛的你幫我把前庭帳篷搭起來,然後你釣魚,我洗菜,你生火,我烤肉,你洗衣,我灑掃,你拍照,我寫生⋯閒居山林,神仙眷屬莫如此哱?
我們的前庭帳篷
奇怪,以前好說歹說,逼著我這位城市長大的小姐去野外露營的都是他。怎麼現在我一心當 camper,他卻好像⋯

每當我們把一籃子的衣服從營地的洗衣房扛回來,一件件搭晾在帳篷和樹枝之間,山風吹來,T-恤、牛仔清香震顫,我坐在待乾的衣服下,看著營地的孩子們,兩三下就混的很熟,騎車、踢球、攀岩⋯嘻笑衝撞,老公在一旁為兒子的汽艇充氣,啊,幸福感無限!我覺得大可以一輩子這麼過下去。可是兒子抱怨露營以來,天天得出勤洗碗(當然,營地可沒有洗碗機!)無限網路信號太弱,還有,老公說,野炊生火、刷洗烤肉架、接長管子引水源,傾倒廢水蓄水桶⋯等等(男人的工作)實在累人。遇到下雨颳風,被困在薄鐵房車和搖搖欲墜的帳篷裡,一切聽天由命,要是山洪暴發,房車就這麼被沖刷走了,我說,那我們改做「水上camper人家」好了,老公搖頭,說神仙眷屬的生活看來是我神仙,他操練,camper的生活,看來是年紀到了,做得全身腰酸背痛。
擁擠的空間中承載了多少甜蜜回憶

快要放暑假了,今年暑假去哪兒露營?我早早地就在翻地圖做計畫了。大房車停在院子裡,一整個冬天沒動它,開了鎖匙進去看看,桌凳床舖生了灰塵,但是這窄窄的十二平方米,承載了多少一家子忙進忙出,湊合擁擠的甜蜜回憶!

可是老公下定決心,不願再開蝸牛拖車,不願再費勁搭帳蓬、傾倒廢水桶,他拒絕再跟我過神仙眷屬的camper生活,叫我把拖房車收拾收拾,登個啓示,賣了!

所以,別了camper!你想要當浪漫camper嗎?我家的拖房車可以賣給你!

6 comments:

  1. 嗯~有這麼豪華的設備,我想我會考慮去露露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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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嘻嘻,怡彥,賣給妳!來歐洲露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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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老公也一直說要買輛拖車
    我反對
    但他要的是那種大的Bus型的車
    這我才鬆口說ok
    但原則上能不買就不買
    住旅館比較輕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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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高中時參加童軍團,就露夠了。當時沒有這麼好,大鍋小鍋帳篷都自己背著,然後搭公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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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Julia, 住旅館有住旅館的輕鬆舒適,知道旅館房間裡歲時有熱水可洗澡,乾淨的馬桶可上廁所,潔白的被褥可安眠,出去觀光就大可無後顧之憂。露營不是,光解決吃喝拉撒睡的基本需求就佔據絕大部分時間,也就沒剩下多少精力去觀光了。但是在野外為自己和家人打造一個安適的歇腳地,是另外一種成就感,對自身會生出一種新的自信心:原來我也可以這麼過活!
    所以,值得試試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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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Andy,高中時救國團式的露營真的是純操練,年紀一把若是再這麼給折騰一次,回來必定少說得躺三天。但是開房車露營真的有意思--隨遇而安,天涯我獨行,可以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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