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9

鹿肉大餐



獵人的森林生活  壓克力顏料  Cindy
兩個禮拜前,獵人「立帆多斯基先生」來按我家門鈴。我家,就是公婆老房子,公婆過世後,我們重新整修護裝潢了一下,就變成了我家。老獵人立帆多斯基先生說,他和公婆曾是很好的朋友,公公當年養的那隻黃金獵犬幫他從草叢內幾次三番啣出中彈落地的野雁,為了犒賞獵犬和有福同享,往年秋天,他總要送來獵殺到的麋鹿、野豬、大雁或野兔。然後就歸婆婆料理,喚來親朋好友,共享「野味大餐」。

我打開門,他探頭往裡間張望了一下,嘆息一聲,「唉,房子依舊,伊人何在...」躊躇片刻,打開後車廂,搬出三個又大又重的鋁箔包裝大塊塊,「庫恩太太,這兒,是一整隻的鹿肉,喏,這是鹿胸、這個是肚子,還有這最大塊的,是鹿腿。以前每年我都送來給克勞斯和瑪格麗特的下酒的。您拿著吧,獸醫都做過檢查的,完全沒有寄生蟲和病菌,上好肉質,跟紅酒和乾果燉燒,保准好吃!」

如何得了?一整隻的鹿肉少說有二十幾公斤重吧,鋁箔紙雖然包的緊密,我看裡面還是血淋淋的鮮肉咧!而且冰箱都放不下,更別說我不會料理鹿肉了。獵人的好意又不好意思婉拒,我說,「這麼多!您別都給我,冰箱都沒地方擺,我看,我就挑那個最小的鹿胸肉吧,其他的您自個兒留著吃好嗎?」

獵人說,「庫恩太太您還真會挑,一挑就挑個最精湛的Filet。這可是高級餐館裡的頂尖菜呢!」我戰戰兢兢地接過鹿肉,稱掂著,還真是一大塊,大概像隻大兔子那麼大。

十幾天過去了,每回我打開冰箱看到那塊鹿胸肉就覺得慚愧又歉疚。記得以往婆婆烹調鹿肉,也會找我們過去吃,我好像從來沒特別愛吃這玩意兒,總覺得它肉質太緊密、太乾,比牛肉乾還難嚼,又少了牛肉乾的五香辣味,反而越嚼越是森林、青草、泥土味兒(還不如去吃草算了)。但鹿胸菲力價值連城是事實,擱在我這個不識貨的冰箱裡佔空間,真是又煩又浪費。

直到我把煩心事一股腦兒地講給鄰居克莉絲汀聽,她眼睛睜得老大,「什麼,鹿胸菲力!這個可是有錢都不一定買得到的名肉啊!我記得小時候爸爸帶我們去高級餐館吃過一次,香嫩的不可思議!妳居然嫌煩?」給她講的,頓時激起了我的興趣。我們決定,一起琢磨料理。花了兩天功夫,綜合多本食譜、網路做法建議,採購蒐集一切材料,摩拳擦掌、躍躍欲試!

鹿肉解凍了一整天,錫箔紙被剝開,呈現出長方形暗紅色的裡脊肉,大塊脊椎骨襯墊在下。克莉絲汀說,咱先得把肉從骨頭上給卸下來。我二話不說,拿了我的中式大菜刀,唧唧歪歪就把裡脊肉給漂亮地削了下來,克莉絲汀看我使大刀,下巴和手裡的小刀險些掉下去,嚥了嚥口水說,「很好,Cindy,哪天妳不唱歌畫畫了,就去做屠夫或開肉店吧,看妳下刀這麼果斷,天份不容浪費啊!」

克莉絲汀帶來了兩瓶紅酒,乾紅梅(Juniper berries,微辛辣),我從後院摘了迷迭香和百里香。我們把乾料和進豆蔻和肉桂,配上鹽和胡椒加以研磨,將乾料撒在骨頭和均勻抹在裡脊肉上,然後把裡脊肉重新置回骨頭凹陷處,用棉線纏緊,外層還裹了肥白的培根條 -- 給100%的瘦鹿肉補充肥油,最後放進舖了小洋蔥和大蒜粒的烤盤上,置入預熱只140*C的烤箱內,輕烤20分鐘。

另起奶油鍋,煎香大蒜和薑片注入波多酒Bordeaux和破特酒Porte、紅梅及高湯,以鹽、胡椒和蜂蜜調味,燒滾濃縮後,再淋上鮮奶油使之稠密。另外克莉絲汀已準備了混有芹菜根的洋芋泥,配菜是院子裡的蘋果和棗子煎鍋。

這時香味四溢,烤箱中的鹿里脊恰恰五分熟,拿出來拆開棉線,撇開出了油的培根條和大骨頭(丫滴狗狗有福了!),將里脊肉取下並略切開,置入奶油鍋裡輕煎一會兒(以去血水,使之邊緣微焦),裝盤,澆上醬汁,一邊是白玉柔細的芹菜根洋芋泥,一邊是鮮美的鹿肉和醬汁,點綴上秋天熱乎乎的漿果粒。(老公說,真心話,連鹿肉都會料理,甚至比他媽當年做的好吃多了,Cindy妳是標準森林人!)

兩家人,七男二女共食,像兔子般大的鹿肉畢竟不夠,我又參考了妹妹的烹飪短片,做了橙醬烤鴨胸,用了十五個大柳丁榨了將近兩公升的鮮橙汁,加上薑片、八角和陳皮用小火熬煮了四個鐘頭才濃縮出小半碗的香濃橙醬。。。
鹿肉大餐
前餐是板栗子濃湯,甜點是我前一天就烤好的南瓜派配上核桃冰淇淋,餐巾紙上的花紋是繽紛的落葉。

啊,秋的饗宴!

2 comments:

  1. 哇,光看文字描述,口水就滴滿桌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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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超喜歡你晝的擸人的森林生活,太傳神了。我住在美國猶它卅,多麼希望能趕緊通曉打獵技能,這��大西部有太多各類獵物,和我的獵友一起出逰打獵,每天日出前出發,走到日落後,太刺激了。管它什麼肉,一律奶油、烤醬煎一煎,飽食一頓,大睡一晚,第二天,又是一名好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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